黄育川: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长足进步
美国国务卿蓬佩奥近日称,中国政府对美企伸出长臂进行管辖,窃取知识产权,导致很多美企难以在华盈利。对此,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表示,滥用“长臂管辖”应该算是美方的一项“知识产权”,中方向来坚决反对,不感兴趣,更不会“窃取”。卡内基国际和平研究院亚洲项目高级研究员黄育川等近期撰文指出,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若美国希望中国取得更大进展,应该与中方合作而非实施惩罚性措施。
文章摘要如下:
美中两国若要在贸易方面达成任何重大交易,都需要在一个关键的结构性问题上取得进展:知识产权。一些报告称,中国的知识产权盗窃每年给美国造成2250亿到6000亿美元的损失。因此,白宫和民主党领导层罕见地就要求中国进一步保护知识产权达成共识也就不足为奇了。
然而,历史告诉人们要谨慎,且华盛顿的要求是不现实的。各国只有在本国的创新能力取代了对外部知识的依赖之后,才能够制定强有力的知识产权制度。一个世纪以来,美国自身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发展就是例子。
违规行为被夸大
经济学家认为,知识的积累和传播是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关键,无论是对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而言都是如此。发展中国家主要寻求通过获取而不是发明创造来提高知识和技术储备是很自然的事。中国和其他国家认为,这些努力对于避免中等收入陷阱至关重要。
人们很容易把“获得(acquisition)”当作偷窃的委婉说法而对此感到不屑。但在现实中,贸易、外国投资、授权、国际研究合作、专家跨境流动、收集公开材料、模仿、逆向工程,都对中国的技术进步做出了贡献。这些活动大多是合法和自愿的,且显然有利于美国的商业利益。
然而,观察人士往往只盯住非法和有问题的方式。譬如,除了被控窃取知识产权外,在一些领域,中国还被指责要求外国投资者与中国企业组建合资企业并转让技术,以换取市场准入。要求建立合资企业绝不是中国独有的行为,这是许多新兴市场经济体的普遍做法。此外,在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的一项最新调查中,只有5%的受访者表示曾被要求向中国转让技术,在“外国公司面临的27大挑战”中,这种担忧排在第24位。
更重要的是,合资企业越来越少。合资企业如今在中国境内投资中所占的比例不到三分之一,而在上世纪90年代末该比例为三分之二。而且,许多此类交易受到外国公司的欢迎,以方便它们进入中国市场。中国也减少了建立合资企业的要求,最近的例子是中国今年3月通过了《外商投资法》,给予了外国投资者更大的灵活性,提出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依法追责。
此外,所谓的“违规行为”并不是只有中国有,中国只是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2019年“特别301报告”中列出的36个违规国之一。从历史上看,当快速增长的新兴市场经济体向更高的收入水平过渡时,往往会被“抓住”。例如,日本、韩国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在几十年前都是“301条款”的“长期违规者”,直到其人均GDP达到2万至2.5万美元。如今,中国因其规模和自上而下的国家主导模式而受到特别关注。
美国并不“无辜”
美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始于1790年出台的第一部专利法,但该法未对任何外国成果提供明确保护。在工业化初期,美国是侵犯知识产权的“全球领导者”,这一事实在当前的讨论中经常被忽视。
最引人注目的是,商人弗朗西斯·卡伯特·洛厄尔(Francis Cabot Lowell)通过模仿和改造英国的动力织机,帮助美国开启了工业革命。直到1891年,美国知识产权法走过了整整一个世纪之后,“蔡司法案”的通过才终于将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扩大到外国人。
是什么促使了这种变化?在整个19世纪,模仿在美国向价值链上游攀升的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美国自身创新能力的增强,国内利益相关者开始呼吁加强美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在这一阶段,美国从知识产权的净接收者转变为净创新者,美国也越来越倾向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美国的经验表明,知识产权与创新能力一同发展。但是,这个过程并不总是一帆风顺,即使在美国成为净创新者之后,仍存在窃取创意的活动。
中国取得长足进步
总的来说,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在短短几十年里取得了巨大进步。中国在1984年之前没有专利法,上世纪90年代知识产权盗窃猖獗。作为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重要步骤,中国修订了专利法,朝遵守国际标准迈出了重要一步。最近,“中国制造2025”倡议进一步提出要推动自主创新。
中国在专利数量方面居于全球领先地位,这表明其致力于在国内建立一个强大的创新生态系统。违规行为的最低损害赔偿不断增加,专利保护期限也在延长。中国甚至早在2005年就已成为知识产权诉讼数量最多的国家,而且在过去两年里,诉讼数量以每年40%以上的速度增长。
2014年,中国成立了三家知识产权法院,还有多达19家正在建设中。在这些法院的专利诉讼中,外国原告的利益往往得到维护。此外,一向好斗的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在2016年的“特别301报告”中也提到,“中国在有效保护和执行知识产权方面取得进展”。目前,中国每年用于购买外国知识产权的支出以及研发支出总额均排在全球第二(不包括避税天堂国家)。
中国正在发生变化,美国公司也已经注意到这一点:中国美国商会的一项调查显示,2018年,96%的受访者表示过去五年中国的知识产权执法有所改善或保持不变,而在2014年这一比例为86%。
惩罚不是好办法
尽管中国切实取得了巨大进展,但美国继续向中国施压,要求其进一步改善知识产权保护。美国还希望用征收关税的方式来惩罚违规行为,而中国不得采取报复措施。然而,历史教训表明,惩罚性措施是错误的,一个更具建设性的方法是双管齐下。
首先,持续改善立法和实施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同时承认这一过程的长期性。美国还可以通过多边渠道施加有意义的影响,呼吁盟国要求互惠,并推动加强国际仲裁法庭的作用。此外,外部压力应该发挥重要作用,但中国的内部激励最终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其次,美国应该致力于与中国合作,促进开放创新,设计双方都认为是公平和互利的知识转让体系。华盛顿的许多人可能会反驳称,一个创新的中国会带来国家安全风险,尤其是在5G和人工智能等军民两用关键技术行业。应该承认这些风险的确存在,但它们可以得到缓解,而且试图减缓中国创新发展只会削弱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动力。美国应该建立一个合作的监管框架,而不是强加全方位的限制。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如果西方国家希望中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做得更好,还需要与中国合作,帮助中国成为一个更具创新性的国家。
本文编译自《外交政策》期刊网站文章China’s Record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s Getting Better and Better。作者为卡内基国际和平研究院亚洲项目专家黄育川和杰里米·史密斯(Jeremy Smith)。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4日 来源时间:2019年10月23日